法袍清晰地勾勒出青年纤细的腰身,虽然是看惯的风景还是让他眼神微微暗了暗;青年仍旧是那头张扬的蓝发,可是过去那些噪动外放的风元素,如今却以一种温润的形态环绕在青年的身边,青年性情改变了很多──因为男子霸道的性格迫使他不得不改变。 「你希望我离开吗?史凯兰。」被男子唤作疾风的青年如此反问,似乎完全没注意到男子看着他的目光有什么不对劲,男子听到青年难得地喊了他过去的名字,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一时口误……我还是叫你黑蝎子好了。」 他们认识很多年了,称号为黑蝎子的史凯兰?夏卡尔最先认识的其实是青年的另一个人格雪铃兰,在一次意外的情况下青年的人格无预警的交换他才认识了疾风──那时候史凯兰就认清了他对疾风的欲求,就算是用强迫手段他也要让疾风留在他的身边。 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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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关于懒妻教育得当,三胞胎有事就喊爹一朝穿成古代生下三胞胎的农家懒妻,开局就被两锅发绿毛的碗筷和堆积一屋脏衣裳袜子没洗,恶味熏鼻的场景吓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十多只手掌大小的老鼠,同时在房间上蹿下跳的卖力表演。她有心改变现状,试图改写村民们对她记忆深刻的懒媳妇印象。然而家有三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傍身,哪儿也去不了,啥也干不了。于是她决定换个思路,视线落在呼呼大睡的原身相公江书白身上,一条妙计涌上心头。她开始各种忽悠夸奖pua起江书白,但凡是他喜欢听的话让他听个够。渐渐的江书白娘发现自家小儿子不再整日瞎逛,甚至经常在家看到他的身影。自家的懒儿媳妇变勤快不勤快,有在待定。反正自家小儿子宛如换了个人,活脱脱蜕变成一个模范相公。此时江书白正在去挣钱的路上,娘子说我认真养家的模样最有魅力。娘子说她想要一辆马车,不为她自己出门坐着舒服,而是心疼我走路出门,为了解放我的双脚,我开始赚钱。娘子说她想盖一座红砖瓦房,她自己即使住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内也抗的住,只是不想看着我跟她一起受苦遭罪,为了不让我自己再吃苦,我努力赚银子。后来回过闷来的我想罢工摆烂,发现已为时已晚。...
万众瞩目之下,楚浩扔出一柄剑这轩辕剑你拿好,以后别在我面前装逼。这天,这地,这沧海,这宇宙,谁都无法阻止我。ps看完了?新书搜索从诡秘复苏开始不当人推荐票刷起来,让我们再次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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