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哼了一声,随后便快速的溜了出去。 而最后她却万万没想到,儿时的一个任性,竟酿成了大祸。 她将笔放进了自己的小包包中,然后跟着母亲一起去了友克鑫市的舅舅家。 听母亲说,是舅舅一定要请她和父亲吃饭,但父亲没有时间,她想一个人来却被舅舅要求一定要带上暮歌。 舅舅是□□的人,这一点虽然母亲总是瞒着暮歌,但暮歌还是从父亲那里听说了。 母亲并没有戴戒指来舅舅家,甚至是不愿意让舅舅知道关于父亲送给她戒指的事,更或者说是关于那个戒指的存在。 他们在舅舅家玩了一会,不久后他们家变来了几个客人,暮歌隐约记得那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西装服。 母亲他们将暮歌赶出了客厅,然后暮歌就跟着舅妈一起去了厨房。暮歌很喜欢她...
...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关于懒妻教育得当,三胞胎有事就喊爹一朝穿成古代生下三胞胎的农家懒妻,开局就被两锅发绿毛的碗筷和堆积一屋脏衣裳袜子没洗,恶味熏鼻的场景吓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十多只手掌大小的老鼠,同时在房间上蹿下跳的卖力表演。她有心改变现状,试图改写村民们对她记忆深刻的懒媳妇印象。然而家有三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傍身,哪儿也去不了,啥也干不了。于是她决定换个思路,视线落在呼呼大睡的原身相公江书白身上,一条妙计涌上心头。她开始各种忽悠夸奖pua起江书白,但凡是他喜欢听的话让他听个够。渐渐的江书白娘发现自家小儿子不再整日瞎逛,甚至经常在家看到他的身影。自家的懒儿媳妇变勤快不勤快,有在待定。反正自家小儿子宛如换了个人,活脱脱蜕变成一个模范相公。此时江书白正在去挣钱的路上,娘子说我认真养家的模样最有魅力。娘子说她想要一辆马车,不为她自己出门坐着舒服,而是心疼我走路出门,为了解放我的双脚,我开始赚钱。娘子说她想盖一座红砖瓦房,她自己即使住在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内也抗的住,只是不想看着我跟她一起受苦遭罪,为了不让我自己再吃苦,我努力赚银子。后来回过闷来的我想罢工摆烂,发现已为时已晚。...
万众瞩目之下,楚浩扔出一柄剑这轩辕剑你拿好,以后别在我面前装逼。这天,这地,这沧海,这宇宙,谁都无法阻止我。ps看完了?新书搜索从诡秘复苏开始不当人推荐票刷起来,让我们再次征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