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字,到今天差不多有一年半的时间。 这段时间每天更新,除了每个月一天的假期,基本上没有断更过。 怎么说呢,挺累,也挺幸福。 感谢每一个追到大结局的朋友,是你们,让水月第一次写那么长的故事。 以前每本书都是几十万字,第一次写那么多,是因为大家爱看。 虽然成绩不大好,但是写书有人看,这对于我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我自幼喜欢文学,贵州山里人,15岁开始用钢笔写书,那时候不会打字,一直写到高中,留下十几斤的手稿。怎么说呢,就是喜欢给朋友们讲故事,享受那种与人分享的感觉。 初中时写的小说,还被女生带去宿舍传看,也算是学校里一个小小的名人。 但是家庭贫困,没钱买书,也不知道哪里可以...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关于绝世保安最狂放,最张扬的他,穿梭在天地之间!敌人再强,也不过他伸手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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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中锋辈出的时代,美国时代周刊登载了一篇关于记者为什么外界评价您是李胜利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周围两米内起飞。记者为什么您的罚球命中率会比奥尼尔还低?李胜利因为奥尼尔学会了里克记者为什么你喜欢吃西红柿?李胜利因为等等,你的问题有点跑偏了啊,西红柿是姚明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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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